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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高院二審判決:榮懷侵權海亮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賠償50萬;海亮侵權榮懷 賠償1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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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(2020)浙民終463號和623號判決書。針對以上判決,海亮教育有否侵權,特作如下說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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